202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此次《条例》的修订完善,不仅能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得到应有的帮助,更重要的是让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人人可享、人人可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江苏早在2001年就出台了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2005年作过一次修改。此次《条例》修订按照应援尽援原则,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对机构人员、形式范围、程序实施、保障监督等作了详细规范。
让困难群众享受免费法律服务,江苏持续向纵深发力。围绕关注特殊群体需求,连续5年实施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在全省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将经济困难认定标准由本地低保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全省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全覆盖;案件类型从传统的劳动仲裁以及诉讼一审、二审程序案件,逐步向死刑复核案件、申诉案件、执行案件拓展,着力实现对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全面保护……据统计,2022年以来,江苏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5万件,提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9万余件,解答群众咨询50.8万余人次,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9.7亿元。可以说,江苏积极探索出的新经验、新成果、新做法,已形成法治硬约束,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江苏不断提升服务可及性。聚焦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江苏省司法厅连续八年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十项惠民实事,提升50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强化基层村(社区)法治建设、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万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全省各地法援机构依托法院、检察院和民政、劳动仲裁、人社、妇联、残联等重点民生部门,广泛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目前,全省建成工作站1443个、联络点18333个,站点覆盖率达到92.7%。可以说,近在咫尺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不仅解决了困难群众在法律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基层法律援助的便捷性、可及性也得到了有效增强,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围绕大小民生事项,江苏法援工作关注大案,也重视小案。20年来,江苏省司法厅每年从众多案件中评选出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和十大好案件。评出的这些优秀法律援助案件,既有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生态损害赔偿等事项法律援助,也有帮助农民工、外卖配送员等人员解决劳动保障、工资支付等实际困难的事例。据统计,2022年以来,全省共办理网络主播、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驾驶员、物流司机、网购客服等新业态劳动维权案件688件,涉案金额达1534万元。可以说,一起起民生法律援助小案件,就是一个个为普通人伸张公平正义的过程。由此也可以从侧面看出,江苏高度重视民生法援工作,旨在让法治的阳光温暖每一个人的心灵。
法律援助是惠民生、暖民心的工程。让我们坚持人民至上,认真贯彻执行好新修订的《条例》,让法律援助成为保护权益、点亮公平之光,为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而努力奋斗。(邹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