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高慧 记者 严君臣)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受到一些消费者的青睐。但是,消费者在享受预付卡带来的便捷和优惠的同时,经常遭遇商家人去楼空,预付卡成为一张废卡的尴尬情况。6月15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启东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最终判决商家全额退款。
据介绍,某运动公司启东店开展体育运动培训,经营期间对外办理会员卡业务,消费者以预付方式充值会员卡进行消费。朱某与该店签订入会协议,在该店办理会员开卡、购买六个月无期限轮滑课程,价值2700元,但因个人原因一直未开卡。2021年10月,该店张贴《通知》,称因与商场合约到期决定撤店,因双方未能就退款事宜协商一致,朱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并要求退还课程费用。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某运动公司启东店撤店停止营业,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朱某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公司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合同符合解除条件,确认双方合同解除。会员卡背面对于自动激活会员卡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被告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就该条款向原告进行说明,并尽到提示告知义务,该条款不能作为双方合同的内容,不能对朱某产生法律约束力。入会协议中所载的返还会员剩余会期金额时扣除手续费55元没有依据,减轻了被告公司退款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该扣除手续费的条款对朱某不产生约束力。根据朱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认定朱某并未开卡上课且已将全部未使用过的装备退还的事实,故会员费应全额退还。
综上,法院判决某运动公司启东店退还朱某课时费及装备费共计2700元。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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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5 1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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