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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信号灯施工两车惨烈相撞,交警:要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庞开齐 记者 张晓培)近日,在徐州一交通路口,两个方向的来车呈90度相撞,两车均产生180度侧转,受损严重。

当天凌晨1时20分许,徐州市交警支队鼓楼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鼓楼区中山北路与奔腾大道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两辆汽车相撞事故。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孔天泉立即带领队员奔赴现场勘察。抵达现场后,只见现场一片狼藉,车辆碎片散落一地,发生事故的两辆车受损严重,安全气囊均全部弹出,停靠在路口中央,庆幸的是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民警通过调取公共视频发现,当时该路口的信号灯因施工处于黄灯闪烁警示状态,事故发生时,一辆蓝色小轿车正沿着奔腾大道由东向西行驶,突然被一辆正沿着中山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交叉口的黑色小轿车碰撞,由于碰撞角度呈90度,且撞击激烈,视频显示双方车辆均产生了180度的侧转。



交警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在进入该路口前瞭望,注意安全,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在本起事故中,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吕某(即当时由南向北行驶的黑色小轿车驾驶员)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蓝色轿车驾驶员刘某无责。目前,该案件正在鼓楼交警大队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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