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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涂写“野广告”, 陆某被行政拘留

“我现在很后悔,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不要再犯这样愚蠢的错误。”日前,盐城市城管局会同亭湖公安部门依法查办了一起在城市公共设施上涂写广告案件,违法人员陆某被亭湖警方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亭湖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10月22日上午,盐城市城管局亮广中心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迎宾路、青年路、人民路、腾飞路等道路两侧,原本绘有精美图画的配电箱竟然被盖上了40多处“本人承接电力、电缆……电话:185xxxx”油印“野广告”,肆意“顶风作案”,破坏创文成果。

对此,市创文办、市城管局、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组织执法力量立案查处。



10月24日下午,亭湖警方通过研判分析、循线追踪,成功抓获违法人员陆某,到案后,面对大量的事实证据,陆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近年来,在盐城市创文办精心指导下,市城管局牵头持续开展大市区“野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尤其是对“野广告”新发违章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重处一起,仅今年就立案查处案件335件,约谈违法行为人89人次。同时,将“野广告”治理“盐城模式”向县(市、区)延伸,通过优化城管、公安、市场监管、通信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市、县(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治理网络,落实疏有措施、堵有打击、清有责任的常态长效治理模式,有效消除管理盲区,扩大了“野广告”治理盐城模式的效应。



市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发布信息,不能随意张贴“野广告”,对抹黑城市形象行为坚决说“不”!一意孤行违法张贴涂写“野广告”,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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