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因疫情冲击,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普遍收入减少、成本增加,运营和服务工作受到影响。为稳定养老服务行业预期,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南京市民政和财政部门推出三项纾困政策,支持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具体发放对象是哪些?补贴标准又是什么?4 月 18 日,南京市民政局发布了政策解读。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将向民营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发放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包括公办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兼顾机构床位规模和入住率因素,按照每张床位补贴 10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其中,对暂无老年人入住的养老机构不予补贴;对入住率小于等于 35% 的养老机构,按照机构床位数的 35% 予以补贴;对入住率在 35%~50% 之间的养老机构,按照机构床位数的 50% 予以补贴;对入住率大于等于 50% 的养老机构,按照实际住养人数的相应床位数予以补贴。在此基础上,为体现对小微型养老机构的扶持,对补贴金额不足 5 万元的机构,按照 5 万元标准予以补贴。在认定标准方面,入住率 = 在院老年人数 / 床位数。其中,在院老年人数原则上以 3 月 11 日当天为准,不应超过 3 月 11 日后第一次养老机构核酸检测时参与核酸检测的上报老年人数;机构床位规模以在民政部门核准或备案床位数为准。
同时,南京还将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支持。调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奖补标准,对根据要求,暂停聚集性服务和堂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餐点、中心厨房在 2022 年 3 月至解除封闭管理当月的奖补资金,可参照 2022 年 1 月份工作实绩测算。与此同时,对有持续运营意愿和必要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由机构提出申请,有条件的区在审核后可提前预发部分运营补贴。
相关养老服务机构要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加强老年人心理关爱;积极通过发放补贴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对虚报床位数、入住老年人数,以及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养老机构安全底线失守的,一经发现,追回相关补贴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区级将认真审核养老服务机构申请材料,必要时,可采取电话回访机构工作人员、老年人或老年人家属等形式,进行核实。
- 南京
- 2022-04-18 19: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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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8 19: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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