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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从“三个维度”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6月1日出版的第11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文章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身处“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我们当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从“三个维度”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从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高度出发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必须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基石,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迫切需要。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的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使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法治化。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也必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总之,要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从绿色发展理念出发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是转方式、调结构、上台阶的重要内容。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转方式、调结构必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一方面,要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坚决淘汰那些影响生态环境的落后产能,实现传统产业绿色化。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实现绿色产业规模化。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理念构建经济发展新模式,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发展新路,为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创造条件。

  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从“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出发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制度建设也好,模式转换也好,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由于观念的滞后和行为的惯性,总会有些人自觉或不自觉地触犯生态文明建设的底线。因此,必须从长远着眼认识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生产生活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行为规范。现实表明,建设生态文明,首先要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转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这就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实行治标治本,着力推进污染防治。与此同时,要加大依法督察问责力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法律和纪律责任;对那些蓄意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打击。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色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使命,是一项关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事业,充分体现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和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价值取向,生动诠释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执政兴国的责任担当,清晰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人民灿烂辉煌的光明前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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