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各地推进“绿岛”项目建设,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绿岛”项目奖补办法。
“绿岛”项目是近年来江苏生态环境治理的一种创新模式。各地通过新建一批共享环保基础设施,解决中小企业治污成本高、治污效果参差不齐的问题。
目前,我省“绿岛”项目共分为工业、农业、服务业三类。根据新出台的奖补办法规定,工业和服务业“绿岛”项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核定环保设施投资总额的20%。农业“绿岛”项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核定环保设施投资总额的40%。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超 康健 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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