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唐建标)近年来,建湖县司法局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司法所分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司法所分类建设,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14个司法所的分类建设。
一是开展摸底,规范建设。组织各司法所对照标准,根据镇(街道)常住人口、辖区面积、经济发展状况、法治需求等因素,逐一确定各司法所类型。结合司法所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确定“问题清单”,把握各类型司法所建设的关键性要素,从机构建设、运行机制、力量配备、职能履行、装备配置等重点入手,查短板补弱项,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是规范管理,统一标准。县局主动与各镇(街道)协调,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标识标牌规范,所容所貌整洁。司法所与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非诉讼服务中心一体化运作,将标准化调解室、业务功能室和“一所五站点”建设融入其中。在大型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分中心,着力推进“分中心+基地”一体化建设。
三是巧借东风,分类实施。坚持试点在先的原则。依托各所既有条件,以功能特色化、区域多元化、定位精准化为目标,树立求新、求变思维,巧妙借力,发挥现成优势,着力打开分类建设新局面,从亮化窗口,配齐、配强硬件设施入手,拟定合理的分类建设规划。区别对待全县14个司法所,做到了一所一方案,在找准支撑点的前提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是系统联动,提质增效。建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现代化管理体系,一方面,突出大型所的辐射引领功能,定期牵头组织所在区域各类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疑难典型案例研讨工作,搭建平台,互促共进,全面提高。另一方面,以各司法所为阵地,构建政府机构、律所、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网格化基层司法服务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司法所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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