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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法援中心“柔性”执法有温度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苏闽)张某是滨海县某中学初三学生,因在学校与李某、陈某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左手无名指骨折。

事故发生时正值中考前一个月,张某因受伤不能上学,其母亲给他找了校外老师辅导,医药费加上辅导费花去7000余元。中考结束后,张某母亲尝试与李某、陈某家长协商解决此事,三方家长对“合理”一词各持自见,导致分文未赔。于是,张某母亲向滨海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其父母没有固定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又系校园受伤案件,法援中心决定对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律师承办此案。援助律师接案后,将材料送至法庭立案。经庭审调解,最终,李某、陈某愿对张某进行道歉并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及其法定代理人、陈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对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消除矛盾,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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