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曦)今年以来,亭湖区深入贯彻“两在两同建新功”决策部署,按“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总要求,精准推进社保全民参保三年行动计划。截至今年10月底,该区累计发放城乡居保养老金7.78 万人1.63亿元,发放率达100%,城乡居保民生保障网越织越牢。
完善缴费激励机制。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参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的先进县(市、区),适当调增最低档次缴费标准、增加缴费补贴梯次,逐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适当增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激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同时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养老待遇水平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增长。
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完善社保扶贫政策,实现低保、重残、特困等困难群体参保登记、保费代缴、待遇领取“三个100%”。在2018年11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老人直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支付终身,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此外,动员困难群体在财政代缴100元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选择较高缴费档次,以增加缴费提高领取待遇,确保长远生计有保障。
完善待遇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向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适当倾斜, 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联合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适时提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报市人社局、市政府决策参考;探索建立与参保居民缴费水平相挂钩的个人账户奖励性养老金调整办法,增设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高龄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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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9 18: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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