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的支持力度,江苏近日出台“交运贷”财政贴息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对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发放的“交运贷”所产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财政贴息。
“交运贷”主要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营运冷藏车、集装箱等交通运输工具购置,门机、岸桥、龙门吊等老旧设备更新,以及堆场、仓库、铁水联运、江海联运等转运设施建设。
根据方案,对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省给予1.5个百分点的贴息。单个项目年度省级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2024年“交运贷”贴息贷款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先贷先得,额度用完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