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并要求从增加收入、优化供给、减少限制性措施等方面综合施策,激发消费潜能。显然,激发消费潜能和消费活力,离不开营造普惠公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保障消费者权益,激发消费潜能,就要推动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倘若消费者常常遇到各种消费堵点、痛点,就很难把消费意愿变成消费行为。想要提振消费信心,就要坚持消费者立场,让消费者后顾无忧、放心消费,方能激发消费潜能。
龙年春节假期,江苏消费市场活力旺盛,餐饮消费需求升级,文旅消费迎来热潮,有关部门全力做好保障举措,商家不断丰富产品供给和服务,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满意度和体验感不断提升。事实证明,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适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的趋势,能够持续释放消费潜力,为经济增长提供持久动力。
激发消费活力,就要消除破坏消费环境的“害群之马”。织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制度网,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老百姓敢于消费、放心消费;发挥消协组织的桥梁纽带和维权平台作用,围绕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对策,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引导消费者主动规避消费陷阱增强维权意识,聚焦重点领域、围绕重点项目积极开展监督调查……针对新消费新领域、新问题新痛点,进一步科学施策、综合施策,确保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消费的误区越来越少、消费信心自然越来越足。
消费并不抽象,消费潜力也不会凭空增加。每一次消费,不仅是个体体验,也是激发消费活力的具体落点。激发消费活力,关键要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打通制约消费的“堵点”“卡点”。这就需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平台作用,联合立法、司法、行政、行业等多方力量,从法律、政策、标准、舆论等多个维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打造更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才更加符合广大消费者的殷切期盼,更好推动发展成果普惠共享。
当前消费升级日益加速,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同样需要抓住年轻人“有创意、更理性且时尚”的消费特点,倡导有温度的、个性化的服务方式,来应对和迎合新兴年轻一代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升级。
每年“3·15”只有一天,消费却是每天都在发生。只有监管足够有力,商家足够自律,让消费维权不再困难,为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消费者才敢消费、愿消费。不断优化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消费活力才会竞相迸发,经济发展才能行稳致远。(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