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朱德良 记者 王瑞)近日,沪武高速由西向东K275处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事故,南京高速交警十一大队接警后,立即通知附近巡逻警力赶往处置。巡逻交警火速到达现场,鸣警笛,设好警示标志。通过行车记录仪和调查询问得知,驾驶员陈女士驾驶皖A车辆刚从服务区出来,结果就发生了被“追尾”的事故。
△事故发生瞬间 交警供图
不过,交警经过现场调查了解后,认定事故原因并非后车导致,而是由于陈女士驾驶车辆在高速上连续变道,因操作不当才与彭某驾驶的车牌为苏U的白色小车发生碰撞。最终,交警认定驾驶员陈女士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表示,高速公路上随意变更车道,极易造成相邻车道车辆的反应不及时,而产生一系列恶性连锁反应,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在允许变道的路段,变道就是一个和其他车辆配合的过程,正确的做法是一灯、二镜、三方向。变道之前,及时打转向灯向其他车辆示意,这是驾驶员必须养成的习惯,也是文明驾驶素质的体现;第二步是观察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适合变道,还要快速观察车辆两侧盲区是否有其他车辆接近;接下来就是第三步操作,即缓打方向、迅速变道。
此外,变道时应采取“渐进式逐车道变道”,一次变道行为只能变更一个车道,渐进式逐次变更至目标车道。
(校对 张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