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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有不良反应用小程序上报,选购儿童化妆品认准“小金盾”

“天然的”化妆品并不比“合成的”更好;牙膏也是化妆品,并不具有医疗作用;购买儿童化妆品要认准“小金盾”标志……关于化妆品的这些知识点,你都了解吗?5月25日至31日是2023年江苏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本次宣传周主题为“安全用妆 共治共享”。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王宗敏提醒,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出现问题,可以搜索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的“苏妆GO”小程序,不仅可以查询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反映质量等问题,还可以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

△ 苏妆GO小程序界面

  不是越天然就越安全

  当心化妆品“成分陷阱”

  不少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常常被有机、草本、纯天然等字样“种草”,认为合成的化学物质是有害的或是不好的,而天然的就是无害的。在各大平台上,记者搜索“纯天然”字眼,出现了不少相关护肤品的帖子,甚至有博主教大家DIY天然护肤品,声称孕妇可用,评论区里,有的人持反对态度,也有人表示想要购买。事实上,“‘天然的’比‘合成的’好”这一观点并没有根据。

  据介绍,“天然的”和“合成的”化妆品都有可能具有很好的安全性或者相反具有潜在的危险。例如,一些有毒物质或过敏原是来自“天然”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收录了98种天然禁用组分。“天然”或者“合成”是针对成分的来源而言,与成分的安全性或质量优劣没有直接联系,千万不要被所谓的“天然”蒙蔽了双眼。

  对于“成分党”而言,化妆品里的酒精也不安全,因此,不少商家以“产品不含酒精”作为宣传点来吸引消费者。事实上,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禁止化妆品中使用酒精。有皮肤学专家认为,合理地使用酒精有利于皮肤的健康,尤其对油性肌肤和易生粉刺、暗疮的皮肤十分有益。但由于每个人的皮肤对酒精的耐受度不同,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皮肤特性选择。

  牙膏不具有医疗作用

  归属普通化妆品管理

  说起化妆品,许多人想到的就是口红、面霜等产品,实际上,牙膏已经参照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这是为什么?近年来,市场上有一些名称冠以“牙膏”的热销产品,宣称具有“抗幽门螺杆菌”“去除口臭”等功效,误导了不少消费者。

  针对部分商家夸大牙膏功效的现象,王宗敏强调,牙膏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为了保护公众口腔健康,2021年1月1日起,牙膏参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即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牙膏是指以摩擦的方式,施用于人体牙齿表面,以清洁为主要目的的膏状产品。从定义可以看出,《办法》中对于牙膏产品的物质性状进行了限定,须是“膏状”, 意味着将牙粉、漱口水以及其他口腔护理产品等排除在外。

  在选择牙膏时,有的人认为牙膏的泡沫越多,质量越好,其实这也是个误区。牙膏中的泡沫是发泡剂在发挥作用,能够起到发泡和清洁的作用,但这并不是唯一起到清洁作用的物质,还有摩擦剂,它才是辨别牙膏质量的主要依据。碳酸钙是最常用的一类摩擦剂,价格便宜,常用于中、低档牙膏中;二氧化硅摩擦力适中,是理想的药物牙膏摩擦剂,并且能使膏体透明,常用于透明牙膏中;二水合磷酸氢钙摩擦力较为温和,不损伤牙齿,不刺激口腔黏膜,但价格较贵,常用于高档产品中;此外,氢氧化铝、磷酸三钙、热塑性树脂等也都是常用的牙膏摩擦剂。

△ “小金盾”标志

  认准“小金盾”标志

  快速识别儿童化妆品

  孩子皮肤娇嫩,家长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常常挑花了眼。在我国,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2021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规定2023年5月1日后生产或者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将全部标注“小金盾”。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处副处长曹阳介绍,小金盾是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有了“小金盾”,家长就可以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快速识别出儿童化妆品进行选购。

  值得注意的是,小金盾是区别标志,并非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仅说明这个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家长在给宝宝购买化妆品时,也要根据不同功能选择更适合宝宝的产品。

  入夏后,宝宝出门该如何防晒?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药剂科主任龚春燕介绍,6个月以下的婴儿皮肤娇嫩,体表面积与体重的比值较高,涂抹防晒产品更容易发生不良反应。应当避免日光直射期外出,即每日上午10点至下午2点。如需要外出,尽量以戴帽子、打伞、穿浅色纯棉衣服等物理遮盖的方式防晒。对于6个月以上至2岁的婴幼儿,仍然以衣服遮盖防晒为主,也可以使用SPF10/PA+以内的物理防晒产品。

  市场上,还有一类化妆品宣称为“食品级”儿童化妆品,以表示其销售的化妆品更安全。但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因此,不存在“食品级”儿童化妆品。

  染发前先看产品信息

  出现不良反应一键上报

  安全用妆涉及方方面面,在日常生活中,有这样一类化妆品极易被忽视,安全问题便难以避免。比如有的宾馆配备的洗发水、沐浴露是小瓶灌装,没有生产厂家等信息,有的美发机构使用的染发膏也从不露包装真容。消费者使用后出现问题,却连商品名都无从查起。

  针对这些现象,王宗敏表示,宾馆、美容美发机构等在法律上应履行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宾馆、酒店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一定要采购合规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格化妆品,美容美发机构需要在场所的显著位置展示经营使用的化妆品销售包装,消费者可以要求查看化妆品的生产厂家、注册号备案号等信息。

  她提醒,如果正常使用化妆品出现不良反应,引起皮肤及其附属器官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者全身性的损害,比如皮肤瘙痒,出现红斑、水肿,甚至水疱糜烂等。消费者要立即停用该化妆品,清理皮肤上的残留物,必要时及时就诊,保留化妆品及外包装,上报不良反应报告。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怀疑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人体损害,消费者均可上报,既可以通过就诊的医疗机构上报,也可以通过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的“苏妆GO”小程序进行一键上报,不良反应机构会与消费者对接沟通。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也开发了“宁妆不良反应上报”小程序,方便消费者线上上报。

通讯员 苏曜暄 现代快报+记者 梅书华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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