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干警骑马下乡,进行黄河保护普法宣传。光明图片
人们在河南省荥阳市人民广场参与黄河保护法宣传活动。孙雁翔摄/光明图片
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风陵渡黄河大桥 新华社发
【一线讲述】
编者按
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作为一部针对黄河流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统领性专门法律,黄河保护法的颁布及施行,让黄河保护与治理有了“铁规矩”和“硬杠杠”。如何汇聚众力,推动黄河保护法落地见效?且听听这些守护黄河的基层工作者怎么说……
法治之花遍开黄河源
讲述人: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玥
千呼万唤,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我感到底气更足了、担子更重了。
古人云“黄河之水天上来”,实际上,黄河之水就从玛多来。在藏语里,“玛多”是“黄河源头”的意思。玛多县被誉为“千湖之县”,全域都在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核心区。20世纪80年代,长期过度放牧和自然灾害导致玛多县植被破坏严重,草原退化、湖泊萎缩、风沙漫天,曾经的美景不再。
为了修复草原、守护母亲河,玛多县实行禁牧、休牧等措施。2019年开始,玛多县人民法院开始有针对性地面向农牧民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全县1.5万余人散居在2.53万平方公里的高原上,要想普法入户、不落一人,可不是件容易事。于是,每个月,玛多法院的工作人员一行六七人组成“马背上的宣讲队”,将法律知识带到老乡们的帐篷里。
摆上桌子、挂好横幅、分发藏汉双语宣传册……一堂“保护三江源、从我做起”的法治宣讲就在蓝天绿草间开始了。一些年纪大的阿克、阿妮(藏语叔叔、阿姨)理解法律法规比较慢,我们就结合一个个真实案例,把“法言法语”转化成平实易懂的口语。
有一次,宣讲队来到黄河乡白玛纳村。宣讲结束后,一位小姑娘跑到我们面前,指着宣传册上的文字问,为什么喝完水的塑料瓶不能直接埋在草原上?同事们解答后,小姑娘扑闪着大眼睛,一蹦一跳地加入清理垃圾的队伍中。这个小小身影,让我明白了普法宣讲的意义所在。每个季度我们还会走进生态环境保护站,对生态管护员进行法治培训。最近,一些村干部还主动向我们“邀课”,希望通过系统、细化的法律培训,让农牧民把黄河保护法理解透。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的使命,我们会继续广泛宣讲,让法治之花遍开黄河源头。
“治理良方”让黄河水奔腾向前
讲述人:甘肃省水利厅水政服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石晓
“黄河保护法设置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专章。希望您能带动家人和朋友,在生活中养成节约用水好习惯……”前几天,在兰州市兰晶厂小区,我们走进居民家中宣讲,并向他们赠送了节水龙头、宣传口罩等小礼品。
为做好普法工作,我们不仅在社区搭建涉水法律法规咨询展台,还联合西北师范大学开展节水短视频大赛,发送主题宣传公益短信……
刚来水政服务中心时,我经常把一些法律书籍拿在手上、撂在枕边,闲暇时多看一眼,睡觉前再记诵一遍,可还是理解不够深刻。渐渐地,我体会到,只有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法理,化抽象为具体,才能把法治的种子“种”在百姓心里。于是,我和同事们多次组织普法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系列活动。每当听到学生们誓言“爱护母亲河,从点滴做起,让天更蓝、水更绿”,每当得到社区居民“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肯定回答,坚持普法的信念便在我脑中越发坚定。
河湖长制工作全面启动后,我经常开展对黄河兰州段及其支流、山洪沟道监督检查等水行政执法工作。面对河道内倾倒垃圾问题,我会要求责任乡镇、违法个人现场整改,直到符合标准;面对涉河违建、超深超范围采砂及河湖“四乱”问题,我会走访附近居民了解情况,记好点位建好台账,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整改完成一处,清单销号一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河道畅通了,风景秀美了。今后,我和同事们会用好法律这一治理良方,让黄河水奔腾向前、永不停歇。
送法到企 共护“幸福水”
讲述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四级调研员 何小英
呵护黄河水、“幸福水”,是沿岸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从事环保执法检查工作10多年了,无数次以法律武器为母亲河“去污排毒”。特别是2020年宁夏被赋予“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使命以来,相继出台法规条例,注重用良法保善治。现在有了黄河保护法,我们守护母亲河的底气更足了。
宁夏全境属于黄河流域,入黄排污风险点多面广。这两年,随着入黄排污口全部封死,不达标排放越来越少。尽管严防死守,还是有“漏网之鱼”。2021年4月,我们例行检查时,在宁夏北部一家距黄河仅8公里的化工企业发现了端倪。地面略显混浊的渗水让我们觉察到不对劲,当即核查企业废水来源,并在厂区内查看达标排放、排污许可证办理等情况。后来,属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疑似超标废水排放口、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窨井、地下水监测井进行了布点监测,还进行了现场质控样比对。证据摆在面前,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板上钉钉”,我们当即要求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立案处罚。
多年执法检查,工作人员虽然个个练就了“火眼金睛”,但大家清楚:让事中事后监管更精准、更透明、更系统,关键还是在源头。2021年开始,我们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联合开展《基于排污许可证制的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模式课题研究》,同时对宁夏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将课题成果“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监管清单”嵌入其中推广使用,率先在全国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简单来讲,就是结合当地企业实际,将企业的生态管理制度执行、排污口及治污设施规范化建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监控等执法内容条理化,形成执法清单,并链接到生态环境移动执法App。这样一来,每到一家企业,一登录软件,其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去向等一目了然,企业环保方面的“风吹草动”便很难逃过我们的“电子眼”。两年来,排污许可“一证式”清单化执法基本实现了火电、钢铁、污水处理、煤化工、畜禽养殖等宁夏全域典型行业全覆盖,初步形成了“企业持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全社会共同监督”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因不熟悉法条,对违规排放行为毫不自知,直到接受处罚才追悔莫及。这让我们反思,执法检查不能一味监督,更要做好普法服务。于是,我们“送法到企”,定期和企业交流座谈,对企业掌握不透彻的法条、容易触碰底线的问题面对面讲解。
在各方努力下,守护黄河之水成为更多人的行动自觉。我将和大家一起,学懂弄通、研究透彻黄河保护法,为保护母亲河尽到一份责任。
做守护母亲河的忠诚卫士
讲述人:河南省荥阳黄河河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兼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 杨磊
3月22日,荥阳市人民广场,“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荥阳在行动”万人签名仪式上,人头攒动、气氛热烈。“要是大家以后都能行动自觉,咱荥阳黄河边的环境肯定会更好。”一位市民的话在我耳边回荡,道出了我们守护母亲河的不变初心。
荥阳黄河河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共有5人,承担着荥阳辖区45.68公里河道、14万余亩滩区的河道巡查、水行政执法监督职责。2017年后,荥阳辖区河道范围内所有非法采砂场已被全部取缔。然而,在高额利润驱使之下,非法采砂行为依然时有发生。2019年的某天凌晨,我们密切关注一周多的非法采砂人员有了动静。我安排好封锁路口的执法车辆后,迅速带领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向施工区域靠近。在机器轰鸣声中,我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控制住在场的几名作业人员。其中1人还试图反抗,幸好没有人员受伤。事后有同事问我:不怕发生意外吗?说实话,当时真没想那么多,只是本能地觉得使命在肩、义不容辞。
黄河保护法的颁布施行,让许多从前的“卡点堵点”迎刃而解。比如,以前水行政部门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协调十分费力。黄河保护法明确“国家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黄河流域省、自治区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省级协调机制”,周全地解决了黄河流域跨区域、跨部门的保护治理问题,不仅为我们基层河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保障,更坚定了我们对未来的信心。
看着母亲河因我们积年累月的付出而容光焕发,我们感到由衷自豪。以法治力量守护好母亲河,我们有信心更有决心。
“生态警长” 守护黄河入海口
讲述人: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生态警长”联合办公室民警 刘文登
滔滔黄河奔流到东营入海。龙居镇是黄河进入东营的第一站,这里有4万亩林场,吸引了214种鸟类栖息繁衍。从2010年起,守护黄河便成了我的神圣职责:我既要向沿黄19个村2万多名村民普及好法律知识,还要对广大游客进行普法宣传,引导他们保护黄河。
为了打好“预防针”,每个月我都会联系几个村的“两委”,有时开村民大会,有时到村民的院子里开谈心会,让沿黄村庄的老百姓知晓守护黄河的重要性。我们还制作了宣传手册,走企业、进农户进行宣传。
随着生态环境改善带来的旅游业升温,我们把重点转向了守护黄河森林安全、预防水环境污染等方面。一到初夏,黄河坝上风景如画,游客纷至沓来。我和几名辅警天天在坝上来回巡逻,纠正游客随地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引导他们爱惜环境……
2022年,东营公安机关推行“生态警务”“全科警务”“乡村警务”,东营区也在全省率先开发公益性岗位,在龙居镇设置了沿黄生态巡查员。我有幸成为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生态警长”联合办公室的一名民警,并有168名沿黄生态巡查员协助开展工作。
我们联合黄河河务部门,安装或更新了一系列摄像头,多点位实时监督黄河及岸边情况;密织“守护网”,充分发挥沿黄生态巡查员作用,及时发现并制止乱砍滥伐、岸边钓鱼、使用明火、取土取沙等行为。
黄河保护法实施后,我们“生态警长”也会拿出新招,在手机上,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把法律知识送到更多市民面前。守护母亲河,需要你我携手护安澜。
项目团队:本报记者 张胜、王雯静、万玛加、宋喜群、王冰雅、王建宏、张文攀、王胜昔、赵秋丽、冯帆、靳昊、王斯敏 本报见习记者 李春剑 光明网记者 战钊 本报通讯员 徐淑霞、王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