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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力推十五条措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重大技改项目最高给予2000万元支持

现代快报讯(记者 谷伟 潘荣 文/摄)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和增长引擎,工业稳则经济稳。6月21日,南京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从促进工业投资、畅通供应循环、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拿出15项政策举措,进一步提振工业企业发展的信心,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会现场

夯实投资基本盘,畅通工业经济循环

今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南京工业经济承压运行。1-5月,全市规上工业完成产值5986.9亿元,仅同比增长5%。南京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何军表示,通过出台“十五条”,南京市积极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抓紧做好预调微调和跨周期调节,妥善防控疫情冲击,为稳定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而言,在夯实投资基本盘方面,“十五条”提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壮大新兴产业能级、提升外商投资质量和水平等举措。支持设备购置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设备技改项目,按照设备购置额10%、最高2000万元给予支持。通过政府采购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智改数转”诊断服务,根据各区、开发区年度诊断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给予切块资金支持。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攻坚行动,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的项目,根据项目投入和绿色转型成效,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

对围绕重点产业开展行业关键环节核心技术攻关或牵头承担国家关键技术攻关任务的企业,按照企业研发总投入的15%、最高1000万元给予支持。鼓励各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依托都市工业园区、楼宇等载体,积极引进都市型工业企业,对新认定的都市工业示范园区,根据绩效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吸引跨国公司在南京设立外资地区总部和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对于新引进并被认定为市级总部企业的外资企业,按其在宁实收资本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总部落户奖励,奖励资金分三年兑现。

在畅通工业经济循环方面,“十五条”提出,保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顺畅,制订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链供应链招商图谱。发挥都市圈城市联动机制,举办重点产业供需对接会等活动,推动供应端多点布局。鼓励各区、开发园区帮助企业打通上下游供应链,给予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物流运输等方面的补贴,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配套给予资金支持。

推进能源安全保供,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新增可再生能源在能耗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缓解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加强原材料保供对接服务,推动期货公司深化对中小企业的风险管理服务,支持中小企业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破解工业企业物流运输难题,及时跟踪掌握疫情期间重点企业物流运输情况,通过向外省市发出协调函、说明书等多种方式,解决跨省、跨市物流运输不畅问题。推动工业企业针对关键零部件、重要原材料等生产必需物料,拓宽全球采购渠道,加大储备规模。采取“重点航线集中补贴,重点协议强化保障”的方式,对可能形成基地、落地项目、扎根南京发展的航线给予补贴。

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继续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十五条”积极回应企业降本减负诉求,提出加快惠企政策落地、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全额返还工会经费、延缓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险费等措施。

在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方面,“十五条”提出,保障工业项目用地,在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市、区属国有企业积极收购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鼓励产业用地混合利用,支持存量产业用地提容增效。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在市级有关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综合运用“宁创贷”奖励补助、民营企业转贷基金、融资担保补贴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联动,通过“远期共赢”利率定价贷款、选择权贷款等模式,以适当方式分享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价值。拓宽稳岗就业渠道,采取直播带岗、线上招聘等形式,为重点企业及高校毕业生等搭建就业服务供需平台,率先在工业企业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与有关系列职称评审贯通模式。

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全市重点企业实行机关党员干部驻点制度。适当拓宽信用容错范围,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的纳税人,暂不认定非正常户;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有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有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于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发生的失信行为,加快信用修复初审,及时帮助各类失信工业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同时加快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建设推广“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发布、匹配与申报、兑现等一站式、全流程政策服务,实现“免申即享”。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实现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继续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截止日期顺延至2022年底。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参加职工医保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单位缴费率由9.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下调至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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