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南京 > 正文
孕妇身体不适急需前往医院,丈夫提前报备酒驾为啥不算紧急避险?


现代快报讯 妻子身为孕妇突然身体不适,丈夫明知自己喝了酒,但因着急去医院,当即驾车前往,还专门打电话给 110 报备。然而,在前往医院途中,丈夫被交警现场查出酒驾,并被告知其不算紧急避险,这到底是咋回事?原来,男子车上姐姐同行,其姐姐不但有驾驶证而且并没有喝酒,完全可以驾驶车辆。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遇紧急情况可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紧急避险 " 的认定条件是非常苛刻的,不是打个电话报备就自认为属于紧急避险。

孕妇身体不适

丈夫酒驾送医为啥不算紧急避险?

2022 年 4 月 11 日 00:19,南京交警三大队在凤台路开展酒驾整治。期间,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沿凤台路由南向北行驶,在离检查点约 50 米处,将车辆停在路中间。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主驾驶与副驾驶正在调换座位,试图逃避检查。后经检查,驾驶人张某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 5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当事人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后民警询问当事人情况,张某称自己晚上喝了 2 瓶啤酒,车上分别是老婆与自己的姐姐。老婆是孕妇,因为夫妻二人发生争吵,妻子感觉身体不舒服,张某便让姐姐一起陪同,带其老婆至江宁某医院检查,检查完准备送至三牌楼家中,并自称已经打电话给 110 进行了报备。

不过,民警在对车上人员进行信息核对后,得知坐在副驾驶的张某姐姐有驾驶证,并且没有饮酒,具备驾驶车辆资格。而张某明知自己喝了酒,还继续驾车,并且车上有其他人员可以驾驶车辆,不属于紧急避险。随后,民警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因张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遂扣留其机动车。目前,张某因酒后驾车面临罚款 10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并暂扣 6 个月的处罚。

全国首例 " 醉驾救妻 " 获不起诉

法院: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通过查询记者发现,2019 年底,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决了江苏省首起因构成 " 紧急避险 " 而被依法撤诉的 " 醉驾 " 危险驾驶案。这起罕见的醉驾案发生在 2018 年 12 月 7 日晚上,为了庆祝妻子生日,陈某邀请朋友到住处吃晚饭,自己也喝下了红酒。到夜里 11 点多,陈某妻子想上楼休息,突然倒地口吐白沫、昏迷不醒,陈某随即让女儿拨打 120 求救。120 回复,附近没有急救车辆,要从别处调车,具体到达时间不能确定。

因情况紧急,家人和邻居又没有驾照能开车,出租车一时也联系不到,陈某只得自己驾驶私家车,将妻子送到了附近医院抢救。随后,陈某被警方当场查获。经鉴定,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223mg/100m1,远超醉驾标准。公安机关固定相关证据后,将该案移送至江阴市检察院。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陈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诉请法院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他和辩护人提出,本案事出有因,他因妻子昏倒、120 急救车不能及时赶到,才开车送妻子就医;案发时已近深夜,路上行人较少,驾驶路途较近,未发生事故,社会危害性较小;他归案后如实供述,悔罪态度较好,无前科劣迹,请求对其从轻处罚。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人陈某客观上实施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但其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法官表示,案发时,陈某认识到妻子正面临生命危险,迫不得已才醉酒驾驶的,属于在必要限度内实施避险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各项条件,他的行为也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紧急避险,应不负刑事责任。基于这种共识,2019 年底,江阴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陈某撤回起诉;数日后,江阴法院裁定,依法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紧急避险认定条件 " 苛刻 "

交警提醒:遇紧急情况可第一时间向专业力量求助

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的认定非常严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发生了现实危险;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3、必须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4、具有避险意识;5、必须不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上述案例中,陈某妻子突然摔倒,昏迷不醒、口吐白沫,生命权益正处于威胁之中,可视作正在发生现实危险;当时陈某所在乡村有些偏远,医院一时间又不能及时派出救护车,他身边又无其他合法驾驶人,最后醉酒驾车的行为,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需要提醒的是,交警部门在日常实际执法过程中,对 " 紧急避险 " 的认定非常慎重,一般都会从严把握,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会从宽处理。陈某案件中,审理该案的法官再三强调,案中发生的 " 醉驾救人 ",有其罕见的特殊性。在现实当中,紧急避险要结合事发时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动机、行为后果等等综合考量,一般适用情况极少。

因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遇到紧急情况时,首先要遵守法律,第一时间向公安、卫生、消防救援等专业力量求助。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不是单单打个电话报备,就可以自认为属于紧急避险的,更不可能就此逃脱法律的惩罚。为了自身以及他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通讯员 刘宁 姜福钢 现代快报 + 记者 王瑞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