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近日,苏州市姑苏检察院对一起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电子烟的案件提起公诉。11月30日,江苏禁毒发布信息,目前该判决已生效,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网络开庭现场
2021年7月1日至7月14日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在明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被列为毒品进行管制的情况下,为谋取经济利益,多次将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上头电子烟”加价出售给寿某某。李某某归案后,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认定李某某有自首情节。
2021年10月29日,姑苏检察院向姑苏法院提起公诉。姑苏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11月30日,江苏省禁毒委员会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自今年7月1日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被国家列为毒品进行管制。 “上头电子烟”的外表虽然看上去和普通电子烟相似,但因为它含有合成大麻素,人吸食该类物质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等反应,过量吸食甚至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
△上头电子烟
据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毒品因成本低,又常常伪装于电子烟之中,暴露出“零食化”“时尚化”的倾向,加之互联网快速发展,毒贩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加速了合成大麻素类毒品的传播“洗脑”和销售,极易诱导青少年迈出涉毒第一步。
这种电子烟的网络销售广告往往包含“上头”“飞行”“快感”等词汇,其中“上头”“快感”是指吸食者产生的欣快感和幻觉,而“飞行”“飞行员”是毒品大麻和大麻吸食者的“黑话”。在娱乐场所的年轻人很容易被毒贩蛊惑,一些吸食者甚至将“上头电子烟”系了绳子挂在脖子上,贴上各种贴纸,以为时尚。许多毒贩对青少年声称“上头电子烟”只是比普通电子烟更具有快感而已,并声称吸食既不上瘾也不犯法,以致青少年群体误入歧途。
江苏禁毒提醒市民:“上头电子烟”也是毒品,会成瘾。切莫轻信毒贩,千万提高警惕,别让好奇心和侥幸心理毁了自己的人生。
(图片来源:江苏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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