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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交警专项整治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今年已查8万多起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季雨)11月19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江宁交警了解到,2021年以来,江宁区交管部门持续强化路口秩序管理,全力整治未戴头盔现象,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84772起,有效维护辖区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2020年7月1日起,南京交管部门开始对不佩戴头盔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进行处罚。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为保障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出行环境,纠正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江宁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组织民警在重要路口和路段开展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民警对未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处罚教育后,为他们免费发放了安全头盔,并现场教授他们如何正确佩戴。此外,民警积极向学生家长发出倡导,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学生家庭成员认识到不佩戴头盔等不文明行为的危害性,自觉成为孩子榜样。

据悉,2021年以来,江宁区交管部门持续强化路口秩序管理,全力整治未戴头盔现象,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84772起,有效维护辖区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很多人觉得骑电动车,戴安全头盔麻烦,抱着一种侥幸、盲从、应付心理,能不戴则不戴。其实,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正确佩戴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相关数据表明,正确佩戴头盔可使驾驶人的受伤率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而不戴头盔遭遇交通事故时,头部损伤率将是戴头盔的2.5倍,受致命伤的概率也将提高1.5倍。为了生命安全,请大家一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江宁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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