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在网约车上遗失了物品,聚合平台客服告诉你,联系不到驾驶员;司机在聚合平台接单,被多平台各自抽成……随着网约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聚合平台从事网约车服务,但因安全运营、牌照租卖、乘客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逐渐成为投诉热点。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薛济民建议,立法规范聚合网约车平台管理,明确聚合网约车平台责任,规范网约车聚合平台抽成比例,要求聚合网约车平台建立首问负责制和先行赔付机制,对投诉要“一管到底”等。
△ 薛济民代表
据介绍,针对网约车经营活动,国家多部门多次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文件,建立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网约车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特别是2023年4月,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聚合平台的权责关系等。但因为其法律效力低,难以成为行政执法中实体性、程序性执法依据,无法从根本上治理网约车聚合平台运营乱象。
为此,薛济民建议,抓紧制定《聚合平台网约车管理办法》,根据聚合网约车平台的现实特征,将其纳入网约车经营者管理。
同时,规范聚合平台抽成比例,合理设定网约车平台收取的服务费用,防止将成本变相转嫁给消费者。要求聚合平台建立首问负责制和先行赔付机制,对投诉“一管到底”,禁止推诿至第三方,若平台无法提供侵权方信息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他还建议,建立交通、公安、税务等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实现订单、安全、税收协同监管。构建“法规约束+技术赋能+社会共治”治理体系,防范网约车聚合平台责任虚化、规避监管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与风险,促进实现网约车聚合平台行业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和用户权益保障的长期目标。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李娜 徐红艳 徐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