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就“路过市民救下被欺凌的学生”通报称,欺凌者及其家长已向受害者赔礼道歉,民警对欺凌者进行了训诫。
此事件源于学生之间的矛盾,却扩散在更大的社会层面。根据通报,该市第四十一中学两名学生在网络上发生口角,其中一人召集同学将被欺凌者带出校外打骂欺凌,幸被开车路过的市民发现后及时制止并报警。
事件中,假如不是充满正义的“路人甲”果断制止欺凌行为,这一事件如何收场,实难预测。“路人甲”的义举自然是一种巧合,但这种巧合可以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这是本事件中令人心中一暖的地方。
不过,相关信息折射的两大问题,引人忧虑。一是,学生之间有争执并不奇怪,但这一事件中,无论是发生“冲突”还是“解决”问题,都超越了校园范畴和单纯的学生关系,表现得更为复杂;二是,比起通常发生在校园内部的欺凌行为,把欺凌场所“搬到”社会场景中,体现了欺凌现象的一种变化:某些欺凌者试图规避风险,也有意增加欺凌所带来的“乐子”。欺凌行为正在设法“连接”更多的歪门邪道,这便是明证。
学生之间起了纠纷,首先不是报告老师,而是选择自己解决。然而,对于平静表象下的暗流涌动,教师或校方却一无所知,直到校外信息“倒灌”,学校才惊觉问题的严重性。这个事实,指向的是学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缺失。
通报提及,学校将密切关注受欺凌者心理健康并开展心理疏导,同时根据纪律处分相关规定对参与欺凌的学生进行处理。这是必有之举,但面对这一事件,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当反思教育管理中的不足或漏洞,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治理体系,引导和保护好学生。
几天前,“高管女儿开盒”事件,也有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在网络世界“惹是生非”的细节。假如类似事件不是作为热点事件被曝光,校方和教育主管部门能对事件线索和苗头有所察觉吗?
近年来,一些学生在网上发生纠葛、沾染不良风气的现象,一再提醒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与时俱进地深化教育工作,将管理关口前移,加强防范,减少和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欺凌事件确有偶发性,但无疑,一旦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忽视日常教育引导工作,对学生心理行为特征了解不深,甚至缺乏必要的沟通,就很容易在相关问题上被动不已。
通报指出,今后,柳江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以对学生欺凌、霸凌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把工作做细、做实,全面深入预防类似事件发生。这一表态令人欣慰,但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在对个案进行全方位“解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治理校园欺凌的总体方案,多措并举,合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