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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南通出台房地产新政

现代快报讯(记者 花宇)5月20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南通市发改委、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利好首套置业需求的同时,兼顾市民对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其中,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

《通知》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信贷需求。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在职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元/人,80万元/户。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降低到30%。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人,160万元/户。

根据《通知》,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全国最低标准,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根据央行5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7%,5年期LPR为4.45%,意味着5年期以上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最低可以做到4.25%,二套最低可以做到5.05%。

此外,《通知》还明确,自发文之日起,对在南通市主城区(指崇川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购房者(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按照购房总额(住宅部分)的0.75%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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