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通讯员 陈怡 吴俊猛 记者 曹德伟)贿赂科技公司派驻车管所内系统维护人员,帮助他人增删体检信息,几年内,非法录入驾考学员体检信息共计766条,非法获利34万余元!11月19日上午,镇江丹徒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陈某、柴某等6人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起,“黄牛”陈某、吴某夫妻二人便在镇江市车管所附近从事驾考人员体检服务。2019年3月,护士黄某加入了进来。期间,黄某在陈某的授意下,在带学员体检时,便暗中记下“无纸化系统”账号、密码及操作流程,侵入“无纸化系统”内非法录入驾考学员体检信息。2019年5月至2021年3月,三人在“无纸化系统”内非法录入驾考学员体检信息696条,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76595元,其中黄某获利50000元。
2019年5月,陈某找到杨某帮忙删除已录入“无纸化系统”内驾考学员信息黑名单并承诺给予好处。后杨某便找到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派驻镇江市车管所系统维护人员梅某,由其在“无纸化系统”后台将已经录入黑名单系统的学员信息删除。2019年5月至2021年3月,三人非法删除系统内黑名单信息24条,非法获利共计37940元。其中杨某非法获利19200元,梅某非法获利2080元。
与此同时,另一名“黄牛”柴某也找到了梅某。柴某自2017年开始便在镇江市车管所从事驾考人员体检服务,后柴某通过请客送礼等方式请梅某帮忙,由其将存在体检问题的学员信息在“无纸化系统”内进行增添和删除。2019年至2021年3月,柴某、梅某共增添、删除学员信息46条,非法获利共计27330元,其中梅某非法获利8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柴某、杨某、梅某、黄某、吴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镇江市车管所计算机信息系统并实施非法控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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