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见共六大项二十八小项,在第五大项“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第二十四小项中要求: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6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是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这一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形成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焕发出勃勃生机,为建设平安乡村聚势赋能。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江苏扬中,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新坝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红鹰·枫警联盟”党建品牌,警民共建、共防、共治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就是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让广大农民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
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枫桥经验”的形成、发展和创新的每一步,都凝结着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创新社会治理的探索和创造。“枫桥经验”既是基层党组织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践创新,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的生动体现。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既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充分转化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强大效能。也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真正把社会治理经验转化为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就一定能够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