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热点 > 正文
对华“去风险”站不住脚

近一时期,针对同中国的经济合作,欧洲领导人“创造”了一个新名词并被西方频繁使用——去风险。“去风险”本是金融术语,指在投资项目启动前,需除去风险因素方可实行。既然欧方领导人将其“嫁接”到地缘政治和对外关系领域,那么,我们就顺着他们的思路,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一下欧洲“去风险”的方向究竟对不对。毕竟,中国古代“南辕北辙”的故事早就告诉我们,选择大于努力,如果方向错了只会越走离目的地越远。

趋利避害是所有行为体的本能。一个国家为维护自身经济安全利益,必须远离不必要的风险,打造合理的安全边际。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的安全边际应当包括以下关键因素:可靠的合作对象、持续的盈利预期、稳定多元的供应链等。当然,自立自强,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也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应有之义。同中国合作,恰恰能满足构建安全边际的所有要求。

中国从来不是世界经济的风险之源,而是稳定之基。从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到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国力挽狂澜,避免世界经济陷入大萧条。在全球风险挑战不断累积的当下,中国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落实全球发展倡议、落实全球安全倡议、落实全球文明倡议等主张,持续发出正能量,努力引领人类走出百年变局的重重迷雾。

经济全球化是构建多元产供链的保障,中国在其中的作用不可或缺。要实现全球产供链安全有韧性,必须将资源配置建立在市场化、多样化、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之上。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制造业大国和100多个国家的主要贸易伙伴,中国早已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并以全球产业门类最齐全、产业体系最完整的制造业以及14亿多人口的超大市场规模,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供了强大动力。虽然目前全球化暂时面临逆风,但亚当·斯密“分工产生效能,合作造就繁荣”的经济学思想核心依然有效。欧洲超过80%的太阳能组件供应来自中国,据计算,如果这些部件在欧洲生产,价格将高出约30%。高进口份额不等于依赖、也不等于巨大风险,防风险的最佳对策不一定是自给自足。

中国是欧洲可靠的合作伙伴,这一论断在欧洲有着坚实的民意基础。今年4月,欧洲外交关系委员会对11个欧盟国家的16168名受访者进行民调,结果显示:许多人认为中国是必要的合作伙伴,而不是竞争对手或敌人。大多数人认为,欧中贸易的风险与收益是平衡的,风险并没有大于收益。中欧经贸合作数据同样也证明了这一点。中欧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年来,双方已形成强大的经济共生关系。2022年,中欧贸易额达8563亿欧元,同比增长23.1%。今年前5个月,双边贸易额达2.2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企业身处市场一线,对风险的感知更加敏锐,更具说服力。在西方政客热衷于鼓噪“去风险”之际,特斯拉、微软、宝马、苹果等国际知名企业负责人密集访华,并在各种场合表达对中国市场的渴望和信心。

反观所谓的“去风险”四要素:保持欧洲经济弹性和竞争力、改进或应用现有工具和贸易手段对抗经济扭曲、为关键领域提供更多防御性工具、与合作伙伴保持一致。“防御”“扭曲”“对抗”,一系列言辞中充斥着对外界的不信任感,似乎时刻准备与他人开战。尼采说,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着你。悲观、敌意的世界观,最终将反噬自己。

国家的进步来自创新与合作,排挤打压别国换不来自身发展,平等互利的合作才能长久。欧洲对中国“伙伴、竞争者、制度性对手”的三重定位自相矛盾,想利用“去风险”这类语焉不详的模糊政策,达到想合作就合作、想竞争就竞争、想对抗就对抗,单方面受益的目的,根本是“不可能三角”。德国联邦总理府前国务秘书、联邦政府前发言人奥托·豪泽就指出,“我们不可能一方面在经济上携手合作,另一方面又在政治上对抗”。

此外,“风险-利益相对称”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的基本原则之一。风险不可能清零,关键应平衡好合作与防风险之间的关系。因担心风险而拒绝合作,无异于因噎废食,把孩子连同洗澡水一同倒掉。瑞典前首相卡尔·比尔特曾质问:“难道仅因为害怕将来可能的风险,我们就有理由从现在起不做对华贸易?”防风险和合作并非对立,不合作才是最大的风险,不发展才是最大的不安全。

各国需要防范的真正风险,是挑动意识形态对立,搞阵营对抗、新冷战,把世界推向分裂冲突的边缘;是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名,搞“脱钩断链”“小院高墙”,破坏国际贸易规则,打压他国正当发展权;是罔顾他国人民的基本生存权,四处煽风点火,加剧战争冲突;是转嫁危机,收割全球财富,损害世界人民福祉的自私行为。

立天下正位,行天下大道。把握历史发展大势,找到真诚可靠的合作伙伴,辨别真正的风险,顺势而为,才是在激烈国际竞争中的生存之道。否则,再厉害的“武功”也终将败给时代。

(作者:郑归初)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