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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荔枝网评:法治护航,吹响民营经济发展“冲锋号”

特约评论员/刘鑫

立良法、促善治、谋发展。

近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作为一部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一系列明确要求,能够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力量。回溯过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国内生产总值、技术创新成果、劳动就业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和创业的重要基础。有关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3年,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总量由79.4%提高至92.3%,达5300余万户;个体工商户由4000余万户增加至1.24亿户;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500万户。民营经济发展之优、规模之大,可见一斑。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党和国家重视民营经济的持续加码举措。尤其是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不确定、难预料因素显著增多,一些民营企业仍面临各种困难和挑战。只有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变压力为动力,才能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纵观草案内容,从多个“第一”给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到设立专章强化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再到完善制度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民营经济投资融资环境等等,一系列务实内容、有力举措,能够稳定民营企业家发展预期,消除疑虑困惑,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政策链条长、工作环节多,必须靶向施策、多措并举、协同发力。一方面,要压实部门责任,着眼于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职责,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另一方面,要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积极回应各方关切,深入了解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同时,广大民营企业家要厚植家国情怀,秉承“商以诚为德,人以信为本”理念,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社会典范,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

法治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最有效的“定心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放眼未来,越是任务艰巨、挑战严峻,越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此次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有务实政策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只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定能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肩负更大使命、承担更重责任、发挥更大作用。(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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