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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市场监管局来丰调研指导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月26日,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孟令永陪同盐城市纪委一行来丰调研指导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工作,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均生,质量科科长陈明陪同参加。



孟令永一行来到城东辖区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向经营者详细了解近期电动车的销售情况,还重点检查了现场陈列的几类电动车的合格证书和明码标价情况。检查过程中,孟令永督促经营者一定要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完善销售台账,坚决杜绝不合格电动车流入市场。

调研过程中,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城东分局质量条线监管人员孙华平汇报了近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自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该分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从五大方面综合施策,重点瞄准电动自行车品牌代理、销售门店和维修点的可能出现的非标车辆、非法改装、加装电瓶、解除限速等违法行为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监管。第一阶段全面摸排底数,通过全面排查,摸清了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的数量,一户不漏地建立档案资料,化解无证经营风险;第二阶段加强宣传引导,联合裕华交警中队、城东派出所召开全体电动车经营者安全宣讲会议,现场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并通过微信群向经营者不定期宣讲经营;第三阶段规范门店销售,“家家到”入户门店张贴《规范经营承诺书》《电动自行车须知》等告示牌,送达《致广大电动车销售者的一封信》并督促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分区销售;第四阶段强化源头治理,定期抽查1~2家经营单位,查看近期购销台账,压实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责任,加强溯源管理;第五阶段是引导行业自律,倡导销售规模较大、经营规范、有一定社会责任感的经营者适时组建行业协会,牵头成立“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协会”,实现以行业自律引领全区电动车经营者合法经营,让不合法经营失去生长的土壤。



孟令永对相关工作表示肯定,叮嘱监管人员要继续强化电动自行车源头监管,禁止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等行为,保证电动车的使用安全。要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和更换大功率电池等关键组件的行为;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作为经营单位要认真宣传如何区分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等知识,及时让消费者了解到相关的补贴优惠,做到让利于民,加快推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更新置换工作。

通讯员 孙华平 万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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