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5日,徐州发布关于加强全市道路运输疫情防控的通告。

2月15日,徐州发布关于加强全市道路运输疫情防控的通告,要点如下:
一、暂停始发或终到苏州等疫情发生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暂停始发、终到或者中途停靠疫情相关地区的旅游包车备案;对途经苏州等地的道路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在该区域上下客。已经售票的,相关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要做好退票等服务工作。
二、暂停进出苏州等疫情发生地区的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顺风车业务。
三、全市货运车辆(含货运企业,进货送货的其他企业和个体运输业户等),除运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外,原则上不得前往苏州等疫情发生地区。确需前往的,进货、送货前要向当地社区报备;14日内抵达或途经疫情相关地区的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返徐后要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备,并按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张晓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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