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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铜山区法院发出全国首个责令履行赡养义务教育指导令
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妥善化解涉老矛盾纠纷,不仅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康,更对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意义深远。近日,为实质化解纠纷、消弭亲情之痛,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针对未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位”子女发出全国首个《责令履行赡养义务教育指导令》。

2022年1月,八旬老太赵某将四个亲生子女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支付抚养费、赡养费及住院医药费。经审理查明,多年前,赵老太就曾针对赡养费用问题将子女诉至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四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赵老太赡养费150元,赵老太承包的土地,由四被告平均耕种,医疗费用则由四被告平分。


随着物价水平的持续攀升,再加上赵老太身患脑梗等多种疾病,依靠每月600元的赡养费维持生计日益困难,四被告之一的李某田作为唯一的儿子,从未真心关心过原告,仅仅给两个月的赡养费用就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导致赵老太生活更为拮据。


鉴于李某田在主观上怠于对父母履行赡养责任,且在十年多时间里从不主动修复家庭亲情,化解家庭矛盾,是造成赵老太生活困顿、丧失信心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铜山法院向李某田发出《责令履行赡养义务教育指导令》。


在铜山法院老年审判庭,法官现场向李某田宣读《教育指导令》,并与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共同做其工作,要求其及时履行赡养义务,关注老人情感需求,让老人能够安享晚年。李某田陈述了家庭之间多年的隔阂和心中的委屈,对老母亲处境表示理解,情到深处,潸然泪下。严肃又不失温情的现场教育,为案件后续化解打下坚实基础。


据本案承办法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小舟介绍,发出《责令履行赡养义务教育指导令》,是该院建立健全涉老案件全流程教育指导机制的有益尝试。案件办理中,法官首先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对老年当事人进行法律和政策释明,倾听真实想法,找准矛盾焦点;然后对子女等其他当事人开展亲情教育、敬老爱老教育,增进双方理解;最后则视情况安排亲属与老年当事人进行有效接触,让亲人帮助法官与老人进行沟通,力争钝化矛盾。


近年来,铜山法院在涉老审判中与时俱进更新维权理念,内外联动构筑立体网络,延伸职能引领良好风尚,创设法庭设置人性化、庭前教育亲情化、审判组织专业化、调解疏导系统化、矛盾化解联动化、权益保护多元化、司法服务主动化“七步工作法”,倾力打造“法映夕阳”司法品牌,努力构建全面、温情、高效、符合老龄化现状和老年人身心特点的维权体系,为老年人“有尊严、有价值、高质量”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吴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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