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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护航稳租赁 以“训”促行开新篇——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宣贯会顺利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动《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南京市落地生根,10月30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在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组织召开全市《住房租赁条例》宣贯会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分管副局长颜江同志,安居处、租赁中心、住保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各区房产(住建)部门、江北新区建交局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本次宣贯会由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主任蒋宏同志主持,主要分为动员和培训两个部分,旨在深入解读《条例》核心要义,明确工作方向,部署落实举措,压实各方责任,全力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稳定、规范、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颜江副局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条例》是国家保障基本住房需求、规范市场行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当前我市租赁市场总体平稳,但仍存在合同备案率不高、部分企业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全面实施《条例》对破解市场瓶颈、维护双方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市场各相关方要深刻认识《条例》施行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其在规范租赁流程、加强房源信息与资金监管等方面的核心要求,要以此次宣贯培训为起点,压实责任,提升效能,确保《条例》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在培训环节,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从《条例》的出台背景、法律属性、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解读,深入剖析了当事人身份确定、房屋宜居适居、租赁合同备案、租赁资金安全等关键监管机制。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赵庆祥分享了住房租赁行业管理实践经验,结合《条例》条款解读了市场主体合规经营的重点方向。深圳市住建局研究中心政策部部长殷昊则介绍了深圳在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的先进做法,为南京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会议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结合我市租赁市场发展实际,明确了下一阶段贯彻落实《条例》的七项重点任务:一是深入开展宣贯培训,二是加快完善配套制度,三是探索建立租金监测机制,四是优化租赁服务平台功能,五是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六是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七是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条例》的理解更加深刻,对依法合规经营的要求更加明确。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本次会议部署,主动对标对表,查找不足,完善内控,规范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规范住房租赁行为,护航群众安居梦想。此次宣贯会的成功召开,为全市准确理解、有效落实《条例》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市将以《条例》全面施行为重要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优化公共服务,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稳定的住房租赁环境,切实提升新市民、青年群体的居住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南京房地产市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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