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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醉酒驾驶,S形行驶追尾前车

近日,徐州市睢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睢河中队接110指令,在城区阜盛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两辆轿车相撞事故,其中一人涉嫌酒驾。接到指令后,睢河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白色轿车驾驶人陈某满身酒气,便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其酒精含量达到444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随后,陈某被民警带至睢宁县某医院进行抽血送检,血检报告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84mg/100ml。

  

交警调取事发路段公共视频发现,在事故发生前,陈某驾车在路面上S形肆意行驶,最终在路口追尾前方车辆。民警介绍,陈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不予赔偿,其不仅面临自己和对方的车辆修理费用,而且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刑事处罚。张晓培 刘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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