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10时许,在睢宁县与铜山交界的疫情防控卡点,交警、交通和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在对入境车辆检查,在对一辆小型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某行程码带星号,并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按要求须对其劝返。
正在这时,王某某突然加速闯卡,在卡点执勤的双沟中队民警朱林生等人见状立刻通知警力对闯卡车辆布控拦截,最终在双沟东环路与104国道岔路口将其拦截。
经查,王某某闯卡后,因为害怕还闯了数个红灯,民警严肃对其讲解疫情防控23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王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也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后果和自己的无知,表示以后一定听从指挥、认真配合检查。目前,王某某已被移交辖区双沟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示:当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公民应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闯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刘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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