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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深夜被歹徒捅伤却得不到赔偿,检察官为他们申请司法救助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出租车司机周浩(化名)深夜工作,没想到祸从天降,被歹徒用刀捅伤。虽然捡回一条命,经济拮据的他却因不能算工伤和不能走医保,陷入困境。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胡宏接到线索后,迅速展开救助。7月20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这背后的故事。

△检察院供图


惊魂一幕——男子持刀捅向人群

2020年9月17日凌晨3点,疲惫的周浩还在南京火车站等客拉活。突然,火车站广场发生惊魂一幕:一名中年男子冲向人群,突然掏出20多厘米长的剪刀,向惊慌失措的人们疯狂追赶、捅刺。网约车司机王洋(化名),与歹徒搏斗中手指被刀刺穿;出租车司机周浩,被歹徒捅伤,大量失血而陷入昏迷,经医院紧急抢救,才捡回一条命。

这是一起典型的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应当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然而,经精神病司法鉴定,张某某作案时并无刑事责任能力。于是,公安机关向鼓楼区检察院移送张某某强制医疗案,法院决定对张某某强制医疗。

此时,两名被害人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被害人生活陷入困境,检察官迅速出手帮助

检察官胡宏接到救助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两名被害人均因受伤治疗,长时间无法工作,生活早已陷入困境。

谈及此事,司机周浩情绪十分激动:“我已经向多个部门反映,但处处碰壁。因为是刑事案件,不能走医保、不能认定工伤,也不在公司保险赔偿范围。我已经3个多月无法工作了,每月还要向公司交几千元的承包金,还有房贷的压力。老母亲刚动了大手术,还欠着别人几万元。我的住院费每天上千块,太贵了,我只能提前出院。”

听了周浩的这些话,胡宏的内心十分沉重:“被害人因案致贫,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救助,那么社会将多一个不稳定因素。侵害方是精神病人,到底有没有赔偿能力呢?”带着这些疑问,胡宏立即调阅案卷,向公安机关、出租车公司等了解情况,并协调办案民警专门到张某某的河南老家走访,证实张某某年幼患有癫痫,外出打工20年未归,母亲病逝,父亲务农,家境十分困难,确实没有赔偿能力。

胡宏立即联系走访多个政府部门,最终通过区民政局联系上保险业务员小王。经过沟通努力,根据南京民生保险执行方案,本市户籍被害人周浩的这种情况,符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胡宏立即将双方牵上线,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材料收集,用最快速度帮周浩拿到12000元的保险理赔款。

拿到保险理赔款后,周浩非常感激。2021年3月26日,他换乘3个多小时的公交,从六合家中来到鼓楼区检察院,专门送来锦旗,还有一封长达4页纸的手写感谢信。

检察官报送建议,相关保险项目条款得以优化

后来,胡宏迅速完成调查取证、会商研究、流程办理等工作。最终,在鼓楼区检察院领导的积极协调下,区政法委审批同意司法救助,鼓楼区检察院向两名被害人分别发放司法救助金10000元和4000元。

到这里,案件似乎已经终了。胡宏想到,同样是由政府财政出资投保的民生保险,南京户籍的周浩拿到了理赔款,但外地户籍的王洋却不在保险范围,这显然存在同案办理社会救助不公的问题。

能不能将民生保障对象从南京市民扩大到在本地受伤的所有人呢?胡宏的这一想法得到鼓楼区检察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于是,院里针对该案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专门向区政法委报送建议。最终,在鼓楼区检察院的积极推动下,区政法委修改了2021年鼓楼综治方案,对精神病人综合保险项目条款进行优化,针对精神病人和被伤害人,保险范围不再区分本地人与外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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