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慧之前一直在和大家科普,
关于“长收短付”“高收低租”等租房套路的防范方法。
近期,小慧又发现了一种新套路,
部分住房租赁企业以“先装修后包租”为名,
通过许诺房东高租金回报后返租
欺骗房东签订装修和包租合同
并收取房东装修款后跑路。
事实上,2021年4月份某企业“装修返租流”爆雷模式就席卷全国多个城市:签约装修返租合同,收取房东装修款并承诺向房东支付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租金,同时低价吸引租客签约,当资金池达到一定规模则在变更法定代表人后宣布“经营不善”,拒不履行装修合同也不支付房东租金,遣散员工关闭公司,并安排他人充当客服与客户假意商谈赔付问题,企图逃避法律责任。2022年1月,相关企业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小慧提醒
“预收房东装修款后返租跑路”这类套路是“长收短付”“高收低租”的“升级版”,都是以看似“实惠”价格吸引房东房客,收取房东装修款并许诺付给高额租金回报、诱导房客支付明显低于市场价租金后爆仓跑路,已经涉嫌合同诈骗。
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已有房东遭受损失,
希望各位房东房客能够谨慎选择!
如果在出租承租房屋过程中,发现租金与市场合理水平差距过大,尤其是存在预收房东装修款的行为,就一定要高度警惕并详细了解企业情况。比如网上查询该企业工商注册信息(法人是否频繁变更、行政处罚信息、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司法案件等),同时网上查询企业口碑,辨别企业是否存在套路,避免可能的交易风险!
-装修返租诈骗案例-
近日,由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被告人罗某合同诈骗案一审宣判
罗某
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20年6月,被告人罗某借用罗某燕的名义成立南昌市雅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杉公司),被告人罗某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0年8月至12月,被告人罗某在未取得旅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经营民宿为名,聘用公司业务员通过电话营销招揽客户将自有的公寓出租给雅杉公司,并以民宿需要统一装修风格为由,要求客户交纳数万元不等的装修款。为诱骗客户,被告人罗某指使公司业务员在洽谈过程中,向客户许诺收取低于市场价的装修款并向客户支付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租金。胡某香等40名被害人与雅杉公司签订了委托装修协议和租赁合同,并向雅杉公司交纳装修款共计269万余元,其中仅162万余元用于装修,其余款项被罗某用于雅杉公司经营开支及个人使用。最终,40名被害人的公寓仅得到部分装修或完全未装修。
2020年12月23日,因罗某燕担心承担法律责任,罗某将张某峰变更为雅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支付了2.6万元好处费。在第一批租房合同约定的支付租金期限即将到来之时,被告人罗某遣散员工关闭公司,并安排他人充当客服与客户假意商谈赔付问题,企图逃避法律责任。至案发时,雅杉公司并未开展运营民宿的活动。
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款项达106万余元,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罗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部分退赃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来源: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点击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了解案例详情:
https://mp.weixin.qq.com/s/Ck529eRAK0Da8-_d3s3Lbg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南京
- 2022-04-02 14: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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