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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江苏法院推出1+4专项行动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3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并下发了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江苏全省法院依法制裁失信、鼓励诚信,促进大量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仅2021年,全省法院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3.39万条,促进大量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删除失信信息12.02万条。各地法院在网络媒体、户外大屏、公交车地铁移动电视、社区集市公告栏等媒介广泛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积极探索“信用码”、定制手机彩铃提示失信信息等新举措,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的威慑。同时,全省积极探索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活封”“活扣”、设置信用惩戒考验期、企业信用分级、发放主动履行证明等措施,积极鼓励被执行人诚信经营、主动履行。
    此外,江苏法院大力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如吴江法院探索形成移得出、立得上、破得了的“执行转破产”吴江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和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新沂法院提出“企业法人无终本”工作理念,要求对僵尸企业被执行人“应转尽转、当破必破”。 2021年,全省法院将4006家企业“执行转破产”,成为企业破产案件的主要来源,一批失信企业彻底退出市场。积极开展 “与个人破产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助力一批“诚实而不幸”的个人免除债务、纾困解难。
    虽然相关工作不断完善,但当前的诚信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比如: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威慑作用有待充分发挥,一些有履行能力但逃避、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虽然被纳入失信名单,但未受到应有的惩戒;“执行转破产”尚未实现“应转尽转、应破尽破”,一些失信企业沉积在执行程序无法彻底退出;大量符合退出失信名单条件的僵尸企业需要集中清理。一些企业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已注销工商登记或进入破产程序,或者已停产停业、无人管理,但未及时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造成失信企业的统计数据远大于实际数量等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江苏高院决定于今年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目标是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坚持公正高效规范文明执行,综合运用信用修复、教育督促、“执行转破产”、失信约束等措施,与政府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对失信企业进行专项治理,推动江苏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
    其中,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是1+4专项行动中的“1”, 也是整个专项行动的重心,全省法院将对注册地在江苏,且被江苏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42000多家企业进行全面专项治理。
    为确保1+4专项行动保持正确的方向,起到预期的效果,江苏高院表示,各地法院要坚持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坚持鼓励诚信与惩戒失信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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