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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奥“顶流”冰墩墩火出圈,网友自制冰墩墩侵权吗?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赟)最近正值北京冬奥会期间,除了精彩刺激的冰雪赛事扣人心弦,可爱的吉祥物冰墩墩更是火出圈。 然而,冰墩墩作为冬奥“顶流”可以说是“一墩难求”,有市民排队几个小时见到的却只有被抢购一空的货架。为了能早日实现“一户一墩”,网络上出现了很多手工大神,他们将自制冰墩墩的视频发到了网上。几块粘土、路边的积雪甚至是高温烧软的玻璃,在他们的巧手创作下,就变成了活灵活现的冰墩墩。在惊讶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好奇,这种个人自制冰墩墩会不会构成侵权?是不是只要不商用就没关系呢?

△网友自制的冰墩墩

据了解,早在2019年,北京冬奥组委就发布了公告,其中明确指出了吉祥物的知识产权保护事宜。其中第五条指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认为,个人制作冰墩墩会不会构成侵权,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她表示,如果自制冰墩墩仅仅为了个人欣赏,一般不会构成侵权。但一旦带有商业目的或形成了商业价值,比如将自制的冰墩墩用于出售,或是将冰墩墩形象用作商店招牌、印在商品外包装上等,就会构成侵权。“此时侵权人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道歉,如果使被侵权人产生了经济损失,侵权人也需要进行赔偿。”



△网络上售卖的新春熊猫挂件与冰墩墩雷同

除此之外,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在某电商平台,有商家在售卖一款名为2022新春熊猫的钥匙扣,这款钥匙扣乍一看与冰墩墩很相似,但外壳的颜色和材质略有不同。对此,吕金艳表示,冰墩墩作为冬奥特许产品,其形象和名称已经进行了商标注册申请,未经许可不能复制使用。“虽然这些商家并没有直接使用冰墩墩的形象和名称,但其售卖的商品外观与冰墩墩有相似之处,极易让人产生混淆和误解,已经构成了侵权。”

(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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