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1月17日下午,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1年秦淮法院打击“拒执罪”的工作成果,并发布了“拒执罪”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1年,秦淮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犯罪线索13件,截至目前,已受理拒执罪公诉案件3件3人,审结2件2人,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审结拒执罪自诉案件2件2人,因自诉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均撤回自诉。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崔某与徐某婚后育有一对双胞胎女儿,2021年两人起诉离婚,在秦淮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大女儿由母亲徐某抚养,小女儿由父亲崔某抚养,徐某于2021年3月前搬离共同居住的房屋。但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徐某带着双生女离开,自此杳无音讯,崔某多方探查后未果,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向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手续,通知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徐某仍旧没有履行义务亦未来法院进行执行谈话。法院经研究决定对徐某罚款1万元,但之后徐某仍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交接义务。
秦淮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建议崔某提起刑事自诉。2021年10月,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徐某与崔某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约定由两人轮流照顾孩子半年,崔某也向法院撤回了刑事自诉。承办法官表示,抚养权案件的执行涉及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无法采取强制措施,但生效法律文书的既判力必须得到维护。本案中,法院在做好辩法析理、说服教育的同时,巧妙运用“拒执罪”的威慑力,促使双方当事人重归理性、案件得以圆满执行,既保证了双生子的健康成长,又有效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秦淮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因素之一,更是对司法权威的严重挑衅。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及其他案外人依法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有着其他民事执行强制措施所不能比拟的强大威慑力,不仅能有效震慑被执行人,更有利于重塑司法权威,引导社会公众遵法守信,促进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下一步,秦淮法院将进一步畅通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的外部渠道,加强法院内部的协调配合,持续保持打击“拒执罪”高压态势。
- 南京
- 2022-01-17 20: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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