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商标诉讼维权案后,“青花椒”也来接力了。
近日,全国数十家餐馆因使用“青花椒”三个字,被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的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翠堂”)起诉索赔,其中四川有十余家。
沾上“青花椒”三个字就要赔钱?“青花椒”是否适合被注册商标成了公众热议的焦点。
细看“青花椒”商标诉讼维权案,有两点颇为滑稽——
一是,被告的多为四川当地餐馆。
青花椒本是四川有名的调味料,蕴含着当地特色传统餐饮文化。一家上海公司卡着四川美食的“脖子”说“兄弟,你侵权了”,难怪四川人民发出灵魂拷问:四川人不配拥有“青花椒”吗?
二是,一些被起诉的餐馆,成立时间明显早于“青花椒”商标注册时间。
据悉,上海万翠堂最新申请注册的“青花椒”商标是在2021年7月21日,初审时间是10月27日,而被告餐馆大多数都经营了数年。作为后来者,开得比别人晚还来起诉,这就离谱了。
为什么“青花椒”这一商标能顾注册成功?
业界人士分析,原因在于我国的商标法上并不禁止通用名称跨类别注册——本案中,上海万翠堂申请的“青花椒”商标,是在“快餐馆、饭店”这一类别成功注册的,若在“调料用品”这一类别申请,则很可能会因“青花椒”属于通用名称而失败。
细究下来,维权的发生,在于法律规定上的空间,被起诉方精准地找到了。
从胡辣汤、肉夹馍、到青花椒,后边还会不会有红辣椒、紫皮蒜?这样的事究竟有没有尽头?恐怕也不仅仅是四川人民不答应了。
知识产权需要保护,但如此有悖于常情常理的“维权”行为,难免让人产生“割韭菜”的疑问。
通用名称什么情况下可以跨类别注册?注册后是否会带来类似纠纷?针对这类情况,应当考虑出台更为细致的法律指引。
现代快报+评论员 灵灵幺
- 南京
- 2021-12-24 14: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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