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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女孩做错事,妈妈送她到派出所“求教育”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六公宣 记者 顾元森)10 月 26 日下午,家住南京六合的陈女士带着 7 岁的女儿,来到六合公安分局程桥派出所,请民警帮忙 " 教育一下 "。原来,小女孩撕坏了同桌的书,妈妈批评后,一直不认错。妈妈一气之下便将女儿送到了派出所 " 求教育 "。



当时民警看到小女孩一直哭,便跑上前问发生了什么事。" 让她自己说!" 陈女士生气地说。不过小女孩哭得很伤心,说得不是很清楚。陈女士告诉民警,女儿叫小佳,今年 7 岁,上小学一年级。因为不喜欢自己的同桌,当天小佳将同桌的书撕掉了,放学后班主任告诉了陈女士这件事。陈女士教育女儿,可是女儿一直不肯承认错误。看到女儿没有意识到错误,陈女士一气之下,便把女儿带到派出所来,请民警 " 教育 " 一下。

在派出所,小佳表现得很抗拒,不肯和民警沟通。在民警与辅警的耐心劝导下,小佳才肯进入门卫室,民警请她坐下。" 来,告诉叔叔和阿姨,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民警和辅警的安抚下,小佳的心情总算平复了一些,开始和民警交流。" 叔叔相信你是一个好孩子,但今天警察叔叔要批评你,撕小朋友的书是不对的,希望你明天能去学校跟同桌说句‘对不起’ ……" 在民警的教育下,最后小佳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不会有下次了。

第二天上午,民警电话联系了陈女士,得知小佳回家后表现挺好,并到学校向同桌道了歉。民警告诫陈女士,教育孩子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以 " 把你交给警察 " 之类的话来吓孩子,这样做不利于小朋友形成正确的认知。(文中人物为化名)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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