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以来,徐州市区天气不错,不少市民选择外出游玩野营,在享受假期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5月3日下午,徐州交警泉山大队三中队民警们,就在例行查处酒驾的过程中,查获一名刚刚结束野炊的男驾驶员涉嫌酒后酒驾。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驾驶员崔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毫克,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崔某后悔地称,一家人开车出来野营非常开心,所以中午吃饭时没忍住,兑着饮料喝了点啤酒,女儿还提醒自己返程时不能开车,但自己认为喝得很少,就没放在心上,返程时女儿忙着哄孩子,自己也把喝过酒的事给忘了,结果还是酒驾了。
民警教育崔某,无论何时都要时刻绷紧拒绝酒驾、安全驾驶这根弦,尤其是驾车带着家人出行,更要对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负起责任。崔某对民警的教育表示认同,随后配合接受了处理。
民警对崔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证。崔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安孝鹏
相关推荐
徐州公安:防控昼夜坚守,流调快速反应
- 民生
- 2022-03-30 22:30:07
郝明明:坚守“疫”线的“绿色使者”
- 民生
- 2022-05-05 15:18:56
徐州市港务公安分局开展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
- 民生
- 2022-05-05 11:29:14
云龙区科技局:复工复产“有温度” 科技服务“加速度”
- 民生
- 2022-05-05 11: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