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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机制协作,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消协联手消费维权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龚丽娅 陈红生 记者 曹德伟)5月31日,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与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正式签署协议,就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协作,标志着镇江的消费维权工作又多了一道屏障。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民利,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镇江检察机关近年来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的深度合作,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形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合力。


今年3月,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消保委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联动化解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探索民生类公益诉讼案件的联动处置,为落实上级部署,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镇江市市场监管局、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建立了十个方面的协作配合机制。包括联席会议机制、沟通联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重大信息通报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协作配合机制、支持起诉机制、专家支持机制、专项活动配合机制、联合普法宣传机制。


镇江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将不断加强与市检察院的协同配合,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不法商贩,另一方面督促生产者经营者主动承担责任,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凝聚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贡献消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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