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江苏 > 正文
江苏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奖补资金管理

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龙秋利 记者 熊平平)现代快报记者6月29日从江苏省财政厅了解到,近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奖补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以来,为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开展,江苏省财政厅强化资金支持,省级设立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奖补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全省规划发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对奖补资金分配,坚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差别化分担原则,体现三个“倾斜”。

一是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财政综合保障能力第一和第二档、第三和第四档、第五和第六档的县(市、区)分别按照每改善户2万元、2.4万元、2.8万元标准计算奖补。

二是向产粮大县倾斜。列入中央产粮大县的县(市、区)的每改善户提高1万元计算奖补,充分调动产粮大县改善农村住房条件积极性。

三是向低收入群体和D级危房消险解危倾斜。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其他群体D级危房消险解危,每改善户再提高1.5万元,确保重点群体住房安全。

对奖补资金使用,办法明确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编辑 蒋文嘉)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