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汤菲 李旭 记者 曹德伟) “防脱落装置太影响工人装卸作业的效率,我才让老王拆掉的,没想到会出人命。”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镇江扬中一工厂厂长指使他人私拆防脱装置,没想到生产中导致工人不幸重伤死亡。近日,扬中市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冷某依法提起公诉。
男子冷某在扬中经营一家公司,公司生产行吊。为了操作方便,冷某便指使员工老王(已判刑)将行车的固定防脱钩装置卸掉。在此前,监管部门例行安全检查时就责令冷某整改加装防脱钩装置,冷某不以为然,并未按要求进行合规整改。
2019年11月,操作工老王在操作行车上升过程中,未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在吊装区下方有人的情况下提升未设置防脱落装置的行车。行车上的挂具与消防管道发生刮擦,导致挂具脱落砸中行吊下作业的工人,致男子不幸重伤死亡。
承办检察官认为,冷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因而发生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案发后,冷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审理,鉴于冷某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家属并获得谅解,法院判处冷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全省第29个“安全生产月”,检察官提示,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谨记安全规范,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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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7 17: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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