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第二批住房租赁企业
开业报告的通告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产部门对住房租赁企业实行开业报告动态管理。经核查,以下企业已不在宁继续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活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状态为“注销”。现对以下企业住房租赁开业报告信息予以注销(名单详见附件)。
各住房租赁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活动前应当向房产部门提交开业信息,选择一家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依法依规开展租赁资金监管业务。住房租赁企业可通过账号登录或系统对接方式在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在线办理租赁合同网签,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请广大市民开展住房租赁交易前登录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核实企业开业报告信息和监管信息,减少租赁交易风险。
2022年5月27日
第二批注销开业报告企业清单
来源:南京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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