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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一宾馆让14岁少年入住,警方:重罚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汪小伟 姚圣俊 记者 姜振军)宾馆老板未通知家长和警方,竟私自让未成年人入住,遭遇重罚。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盐城市阜宁县警方获悉,在反复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该局对此前发生的一起行政案件作出裁决,益林镇一家宾馆因违法经营被罚款 1 万元。

今年 4 月 14 日上午,阜宁益林派出所在对辖区宾馆行业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家宾馆的 102 客房住着一名少年,民警当场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件,男孩支支吾吾,一会说没带,一会说没有,也不愿讲出姓名。民警只能用警务通查询,查实了他的真实姓名和住址。

原来,男孩就是益林当地人,今年才 14 周岁。执勤民警认为,这家宾馆的行为明显违反《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规定,应当追究责任。于是,当场将宾馆老板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谈话。经调查,该老板明知该旅客未满十六岁,却侥幸认为,让一个小孩住一宿,不是什么大事,故让其入住并收了住宿费。

" 该宾馆从业人员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通知小孩的监护人,也没向公安机关报告。" 经民警法治宣传,宾馆老板后悔莫及。" 法不留情,尽管他表示以后一定遵守法律规定,合法经营,但这 1 万元行政罚款不容免除。" 办案民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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