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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商品价格,徐州一经营者被处罚

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晓培)4月3日,徐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查处当事人在网上平台销售精品水果玉米,涉嫌哄抬价格案。经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依法确认该违法事实,并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个体工商户孙某亮于2022年3月29日,在网上平台上销售名为“精品水果玉米”的商品,售价为11.6元/根,于3月30日将价格上调为15.95元/根,明显高于网上同类商品价格(9元/根左右)。
该经营者在进货价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一日内涨价幅度达37.5%,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构成了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0.4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上限)的罚款152元。
徐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监管,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同时,根据各类举报线索,及时办理群众投诉举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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