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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经假”怎么休?妇女节将至,女性职场维权指南来啦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一年一度的三八 " 妇女节 " 即将到来,在大家都把这个节日过成促销大节的时候,其实我们更应该关注的还是女性的权益。现代快报记者请教了律师,特备了一份法律干货,来聊聊女性职场维权攻略。在遇到下面的情况时,作为职场女性应该怎么去应对?

攻略一

公司要求三八节上班,能主张加班费吗?

明天就是三月八日妇女节。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三八妇女节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因此,妇女节放假属于 " 法定的半天节假日 "。相信不少美眉们已经准备约上三五好友,计划如何度过这美好的半天假期了。不过由于各种原因,总有一些小仙女无法享受这个假期,那么妇女节上班会有加班费吗?

据《劳社厅函〔2000〕18 号》文件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律师衡晓春表示,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里面有约定,或者规章制度里面有规定,应该按此约定、规定处理。

同时,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并不包含福利费用。因此,用人单位在 " 妇女节 " 向女职工发放的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攻略二

单位内部人员不得互相谈恋爱、结婚,除非一方离职?

2008 年 1 月,小张入职某私营翻译公司从事英语翻译工作,签订的合同期限为一年。几天后,公司又招了一批翻译,小王与小张一见钟情,建立了恋爱关系。不过,老板认为这样会影响工作,于是命令行政部门增加一条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内部不准谈恋爱,否则将一方或者双方辞退。不久后,公司就依照这条规定将小王和小张双双辞退。这样的规定有法律效力吗?小王和小张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 婚恋自由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破坏。" 江苏联勤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庆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定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需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因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即便已经通过职代会等程序通过,并已经向员工公示,但其禁止员工之间谈恋爱、结婚的规定,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这条规章制度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攻略三

用人单位规定,工作三年内不准生孩子?

" 你们女生三年内不要生孩子,一堆孕妇烦死了。" 高女士在上海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入职后第一次开会,老板就对他们直截了当地这么说。据高女士介绍,虽然单位并不会因为女性员工怀孕就将其开除,但是要想继续在这个岗位上做下去,即使怀孕,分内的事也一点不能减少。甚至有女员工刚生完孩子,在医院里还要处理分内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衡晓春解释道," 生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加以限制。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也属于无效。不仅如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攻略四

用人单位能否辞退孕妇?

现代快报曾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江苏南京。刘莉(化名)结婚好几年却不见有喜,她很是着急。通过人工受孕,她成功怀上了宝宝。可还没来得及高兴,刘莉就接到了单位解聘的通知。原来为了做手术以及安胎,她向上司口头请假,没想到一个月后单位却以她无故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刘莉不服,于是申请了劳动仲裁。

陈庆分析,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怀孕女职工,女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如用人单位收回辞退决定,女职工也认可的,可以不赔偿。

当然," 三期 " 女职工享有的保护是有限的。当女职工出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情况时,用人单位也是有权予以辞退。

攻略五

因产检频繁请假,单位能否按病假处理?

吴女士是一家科技公司的高级测试员,2013 年 10 月,经医院检查确认怀孕 3 周。由于吴女士体质特殊,多次出现先兆性流产迹象,吴女士遵医嘱当月 4 次请假进行产检。在月终核算工资时,科技公司把吴女士所请 4 天产检假期视为事假,并扣发了当月工资 1380 元。吴女士为此很苦恼,产检不能不做,可每次都被扣发工资,经济损失不小。

其实吴女士的烦恼,在法律中早有规定。陈庆称,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所以,用人单位将吴女士的产检时间视为事假,按事假标准扣发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攻略六

每月一次的 " 难言之隐 ",痛经假怎么休?

女性每个月的生理期痛经,一直都是广大女同胞的 " 难言之隐 "。江苏南京的于女士,就是其中生理期经痛的重度患者之一。此前,她听说有痛经假一事,但是单位从来没人休过,自己身边的朋友,也没享受过这样的福利。痛经假怎么休?这让于女士很迷茫。

衡晓春提到,2018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版《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 1 至 2 天;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 1 至 2 天。

与此同时,《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还积极为女职工谋福利,规定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发放一定的卫生用品或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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