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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佘才高建议:加快推动跨省(市)域轨道交通立法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伟娟/文 吉星 王曦/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越建越多,运营里程越来越长。这使得施工与市民生活、石油天然气运输管道(以下简称“油气管道”)等方面的矛盾凸显。如何让城市轨道交通更好地可持续发展,是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佘才高近年来一直关注的问题。2月28日,在参加2022年全国两会前夕,佘才高接受了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此次参会,他围绕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准备了多个建议。


△佘才高


建议加快推动跨省(市)域轨道交通立法

为着力推动都市圈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近年来,南京积极布局并持续推动都市圈市域轨道交通建设。在先后建成S1机场线、S3宁和线、S7宁溧线、S8宁天线、S9宁高线等市郊线的基础上,2021年12月28日,南京都市圈的首条跨市域轨道交通线路——S6宁句线正式开通运营。

跨市域轨道交通的开通运营,方便了沿线居民的出行,但也需要模式创新与制度完善。为厘清两市主体权责边界,推进宁句线跨市规范运营执法,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牵头镇江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评估既有的《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并结合南京地铁多年执法经验,经多轮研究协调,于2022年1月1日出台《关于加强跨市域轨道交通运营和执法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宁句线开通运营提供了制度保障,实现了跨市域执法主体、执法事项和执法尺度的规范统一,有效填补了宁句线同城化运营管理的法律空白。

“南京都市圈在建的宁马线、宁滁线,以及上海地铁11号线北延伸线等线路,更是涉及到跨省共建,跨区域运营的相关法规拟定,还需上升到两地省级层面人大常委会予以支持。”佘才高认为,在国家层面未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而以地方为主体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不具有普适性的情况下,跨市运营管理协调和立法工作带来的沟通成本和时间成本,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

基于国内都市圈轨道交通迅速发展的现状,佘才高建议,加快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跨区域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立法层面支撑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更高质量发展。

建议统一公路与油气管道的设计标准

截至2021年年底,国内共有超过50座城市获批建设地铁、市域(郊)铁路等,运营里程9192.62公里,客运量超200亿人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进入蓬勃发展期,但与之相配套的法制化进程稍显滞后,国家层面统一的法律规范有所缺失。

佘才高坦言,实际工作中遇到过公路、油气管道与轨道交通之间不协调的问题。他以在建的南京地铁6号线为例,称因地铁施工需要,苏南成品油管道栖霞山段需进行局部迁改。经专题方案论证和专家审查,该段油气管道迁改沿南京市绕越高速西侧敷设为唯一可行路径,迁改后苏南成品油管道与栖霞山大桥南接线桥墩净距最小为14.3m。但是问题来了,根据《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13)“当采用水平定向钻穿越时,穿越管段与桥梁墩台冲刷坑外边缘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0m,且不应影响桥梁墩台安全”,该方案符合规范要求。但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输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管线穿(跨)越河流时,管线距特大桥、大桥、中桥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距小桥的距离,应不小于50m”,该方案不符合规范要求。

为此,佘才高建议统一公路与油气管道的设计标准,同时对现行规范进行修订。他还提出,作为综合运输的不同方式,应建立一个协调机制,使得各规范之间能够相互协调,发生冲突后,也能有一个国家层面的牵头部门,对矛盾冲突加以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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