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庄剑翔 文/摄)3月1日,扬州市政府召开了2021年度规章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安局、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和《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发布会现场
扬州市司法局局长姚爱国介绍,2021年,扬州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地方立法范围,紧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地方立法工作实际,明确了《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项目。目前,这两部规章均已经以政府令形式公布,其中《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1月18日起施行,《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扬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春林介绍,《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在充分考虑扬州文明城市建设、基层社会治理需要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养犬管理工作实际,依法规范养犬行为,明确了养犬免疫、登记、办证制度,明确了对养犬扰民、纵犬伤人、携犬出户未采取牵引带牵引、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等不文明行为的管理要求,进一步保障了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了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扬州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骆俊东介绍,《扬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规划统筹、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为原则,明确了各方管理职责,厘清了部门工作边界。同时,从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多角度、特征化规范燃气管理;在内容上从宏观到微观、从建设到管理、从企业到用户多方向并行,既突出了扬州地方特色,又兼具了可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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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1 14: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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