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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误入迷途,法官为他点亮“明灯”
崇川法院刑庭一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把对未成人的关心教育延伸到法庭之外。下一步,少年案件审判庭将继续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司法理念,建立常态化的“判后回访”机制,用温情感化,做迷途少年的指路人,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激励他们用勤奋、向上的积极态度开启新的人生。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姚娟 记者 严君臣)5月9日上午十点,17岁的小东(化名)走出看守所。铁门外等候的除了心情复杂的父母,还有南通崇川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的两位法官。


据介绍,父母离婚后,小东随父亲生活。父亲再婚又生子后,对小东疏于管教,导致小东与不良青年交往,混迹于社会。在因盗窃已被两次行政处罚的情况下,2021年又伙同多人再次实施了盗窃犯罪,最终被崇川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接到小东,法官曹燕飞和姚娟带着他和父母来到崇川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与小东进行了一次深入谈话,总结了其失足教训,肯定了他在改造期间的表现,分析其释放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为其回归社会扫除思想顾虑。并向小东赠送了法律和励志书籍,希望他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文化知识,增强认知能力和辨别能力,并掌握一技之长,用自己的努力换取阳光的未来。同时也对小东的父母提出忠告和希望,让他们切实承担起教育孩子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为了更好地帮助小东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重启今后的生活,崇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聘请的心理专家徐晓芳也为小东进行了心理疏导,强化其心理承受能力,并对父母如何引导小东回归家庭、回归社会进行了专业的指导。曹燕飞还与司法部门联系,就小东今后的安置帮扶进行了沟通和协调。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崇川法院刑庭一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把对未成人的关心教育延伸到法庭之外。下一步,少年案件审判庭将继续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司法理念,建立常态化的“判后回访”机制,用温情感化,做迷途少年的指路人,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激励他们用勤奋、向上的积极态度开启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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